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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和2018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启动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作者:华南师范大学科技处 发布日期:2021-06-15 浏览次数: 收藏本文
各有关二级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按照广东省科技厅的相关部署要求,学校将开展2017和2018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启动基金项目(清单见附件1)的验收工作。
本次验收由各二级单位组织,请各二级单位通知有关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准备验收材料,具体流程与要求如下:
1. 项目负责人填写《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验收报告》(以下简称《验收报告》,附件2)。
2. 《验收报告》里“五、经费决算表”需要财务处核盖章。
3. 验收佐证材料(论文、专利等)另外整理成册,按需提供给验收专家。材料册不需交学校科技处。
4. 至少3名校外验收专家,且均为高级职称。技术专家与待验收项目的研究领域必须相近。
5. 请各二级单位组织专家依据合同书的研发内容和《验收报告》对研发内容、技术指标完成情况、代表性成果的水平及创新性、资金使用、预算执行与调整等进行评价,形成评审意见和结论。
6. 7月5日前,各二级单位将专家签字的一式三份纸质版《验收报告》(左侧两钉成册)统一交至行政楼314室。
联系人:
卢屏,85211105-86,luping2006@scnu.edu.cn
刘晓艳,85211103
科技处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