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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的通知(自然科学类)
作者:华南师范大学科技处     发布日期:2021-05-14       浏览次数: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提升全省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省教育厅现开展2021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申报工作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和基本要求

申报类型

此次申报采取限额申报,自然科学类平台仅限粤港澳高校联合实验室集成电路重点实验室,全校推荐名额为各1项。

(二)基本要求

1、本次申报鼓励学校聚焦多学科交叉的科学技术或社会问题,申报交叉学科平台;申报的科研项目要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与重大需求,或聚焦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理论、学术前沿开展研究。

2、项目申报人须为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

3、项目负责人(包括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承担的省级财政支持项目不超过3项。凡不符合要求者,不接受申报。

4、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具体要求

(一)粤港澳高校联合实验实

1、联合实验室须是与境外高校、科研机构等紧密合作建设,并结合国家战略及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聚焦重点领域积极开展重大科学问题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成果转移转化、引进培养人才团队等。

2、联合实验室须具有高水平研究团队和研究成果,且能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条件和资金、场地等保障。

3、联合实验室共建单位之间有开展深度合作研究的平台机构、科技人员、科技交流及共同科研成果,产学研协同创新能力较强,在人员互访、研究生培养、创新创业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基础和前景。

(二)集成电路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

实验室(研究中心)具有相关支撑学科专业技术的系统集成条件,在相关领域有坚实的科研、成果转化以及服务经济社会的工作基础、特色和业绩。队伍中有在该研究领域内一定影响力的学术带头人以及素质较好、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有明确的建设计划以及资金保障。主要针对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战略,面向地方产业发展需求,聚焦集成电路、软件、高端芯片、新一代半导体技术等领域的一些关键核心技术和前沿基础研究,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提升集成电路领域的科技创新能力。

  三、立项方式及资助经费

此次立项采取学校推荐和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立项。资助经费以自筹为主,原则上由所在二级单位“冲补强”建设资金中安排专项经费进行支持。

 四、校内工作安排

1.上述平台申报类型各二级单位可各推荐1项,请于518日上午10:00前将《华南师范大学2021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申报推荐表》(附件2)提交石牌校区行政楼314室。

2.学校将根据预申报情况于51921号期间组织校内遴选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最终获得申报资格的申请人,请于610日前完成系统申报工作。

4.联系人:

 平台建设与综合科:张来策、夏天

 联系电话:020-85217435,kyc10@scnu.edu.cn

                                  

科技处

2021年5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