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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面向国家碳中和的重大基础科学问题与对策”的通知
作者:华南师范大学科技处     发布日期:2021-05-06       浏览次数: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地球科学部和管理科学部联合启动“面向国家碳中和的重大基础科学问题与对策”专项项目,拟针对国家碳中和的重大基础科学问题与对策开展专项资助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科学目标

  围绕“减排”和“增汇”这两条实现国家碳中和战略的根本路径,本专项项目旨在系统揭示海洋和陆地碳汇格局、过程机制、演化趋势及其与气候系统的互馈机理,阐明地质碳封存过程机制、固碳功效、增汇潜力、技术风险与管理模式,剖析经济转型、路径优化、气候治理、国际合作等碳中和管理与政策问题,通过学科交叉融合研究,凝练关键基础科学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服务于国家碳中和战略。本专项项目鼓励自然科学与管理政策研究团队联合攻关,突破学科间屏障,面向国家碳中和战略解决基础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科学问题。

  二、拟资助研究方向。本专项包括二十八个研究方向,具体见指南(详见附件1)。

  三、项目遴选的基本原则

  除撰写提纲要求外,申请书内容还须体现如下几个方面:(1)申请项目为实现总体科学目标的贡献;(2)针对本项目指南中研究方向拟重点突破的科学问题、达到的研究目标或技术指标;(3)为实现总体科学目标和满足多学科集成需要,申请人应承诺在研究材料、基础数据和实验平台上的项目集群共享。

  四、资助计划

  本专项项目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2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拟在每个研究方向资助1项,共资助28项,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300万元/项。其中,研究方向(二十)和(二十八)的集成项目资助强度可略高于平均资助强度。

  五、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本专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我校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二)限项申请规定

  1.本专项项目申请时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2.申请人和参与者只能申请或参与申请1项本专项项目。

  3.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中的研究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5月24日前完成网上提交,并将申报人、项目名称等申报信息发送至邮箱liuxiaoyan@m.scnu.edu.cn。

  2.本专项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本专项项目旨在紧密围绕核心科学问题,将对多学科相关研究进行战略性的方向引导和优势整合,成为一个专项项目集群。申请人应根据本专项拟解决的具体科学问题和项目指南公布的拟资助研究方向,自行拟定项目名称、科学目标、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和相应的研究经费等。

  (3)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单位科研秘书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4)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研究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研究项目”。申请代码1应按照拟资助研究方向后标明的申请代码要求选择地球科学部或管理科学部相应的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申请项目名称可以不同于拟资助研究方向下列出的研究内容名称,但应属该内容所辖之内的研究领域。

  其中,管理科学部不受理如下申请人的项目申请:(i)作为项目负责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后)已经获得国家社科基金资助,但在本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尚未获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者。若已获得《结项证书》,申请人必须在申请书后附《结项证书》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依托单位法人公章。(ii)2021年作为负责人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者。

  (5)每个专项项目的依托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数合计不得超过3个;主要参与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贡献者。

  (6)申请人应当按照专项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请在申请书正文开头注明“2021年度专项项目面向国家碳中和的重大基础科学问题与对策之研究方向:***(按照上述28个拟资助研究方向之一填写)”。申请书应突出有限目标和重点突破,明确对实现本专项总体目标和解决核心科学问题的贡献。

  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专项项目相关的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7)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

  (8)本专项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一并提交。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为实现专项总体科学目标,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承诺遵守相关数据和资料管理与共享的规定,项目执行过程中须关注与本专项其他项目之间的相互支撑关系。

2.为加强项目的学术交流,促进专项项目集群的形成和多学科交叉,本专项项目集群将设专项项目指导专家组和协调推进组,每年举办一次资助项目的年度学术交流会,并将不定期地组织相关领域的学术研讨会。获资助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上述学术交流活动,并认真开展学术交流。

五、联系人

刘晓艳 85211103

卢屏   85211105-86

                                       科技处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