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广州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通知 - 项目管理 - 华南师范大学科技处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项目管理 » [返回]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广州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华南师范大学科技处     发布日期:2021-04-23       浏览次数: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

广州市科技局现已启动2022年度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指南详见http://kjj.gz.gov.cn/xxgk/zwdt/tztg/wjgg/content/post_7215723.html),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本专题项目按照申报指南自行申报,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op.gzsi.gov.cn/,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填报项目申报书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经学校组织遴选推荐,市科学技术局按程序审核确定后,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

二、支持领域

支持在我市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进行原始性创新、前沿探索性研究和应用科学研究的自然科学与应用科学领域,以及研究手段主要以理工科为主的交叉学科。

    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军事学及其他软科学与社会科学研究等领域不在本专题支持范畴。

三、申报要求

(一)牵头申报单位应为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完成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有健全的科研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三)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正式职工,除两院院士外年龄不超过60周岁(指196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项目实施期内在职,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并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组织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在职公务员、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四)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过去5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在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一般项目申报向“博士青年科技人员”倾斜。申报指南中规定的“博士青年科技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二是拥有博士学位;三是未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过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政策性补助专题和科普专题不受限制)以及粤穗联合基金青年基金项目支持。

 2.各组织单位推荐的一般项目中,“博士青年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项目数不得低于推荐申报项目数上限的75%,除非申报项目的“博士青年科技人员”数量不足推荐申报项目数上限的75%。

四、申报限制

(一)市科技计划已立项竞争性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的科技计划类别,已获得国家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市级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第1名)在研和当年新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项,“在研”项目是指2021年2月28日前明确已获得立项且未完成验收的项目。

(三)申报单位存在2020年12月31日前到期未验收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的不得申报竞争性项目(申报单位为高校的,限制到二级院系,由高校负责审查)。

(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申报单位所属二级院系(所)驻地不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不得申报本项目,并由各组织单位负责审查。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注册。申报单位进入阳光政务平台按要求完成单位用户注册(新开户),获取单位用户名及密码;已有单位用户账号的,不需另行注册。

(二)单位和申报人信息维护。单位用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完善录入单位信息基本情况,根据需要可创建申报人账号、密码,申报人用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并完善个人信息。

(三)项目申报。申报人登录阳光政务平台,选择一般项目,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四)单位审核。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申报质量,通过后提交至组织单位审核。

(五)遴选推荐。组织单位负责本单位一般项目的申报、审核和遴选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择优将不超过限项数量的项目推荐至市科学技术局,市科学技术局按程序审核确定拟入库项目。

六、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需按要求在阳光政务平台填报项目申报书及其他相关附件,其中附件材料应先按相应要求签字盖章后,再扫描上传。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

      (一)申报单位法人资质证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三证合一,则仅需提供注明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法人资质证照。

      (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资质材料(学历学位、职称材料)。

七、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同时二级单位统一将纸质版申报书(一式3份,用于校内评审)和推荐清单(见附件2)提交至学校科技处314室,并将推荐清单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ynnt@m.scnu.edu.cn。

通过校内遴选的项目,学校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7日。

八、支持方式及支持强度

一般项目按照事前资助方式,每项市财政支持5万元,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

九、实施期限

项目起止时间为2022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实施期为2年。

十、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人:陶老师:85211105-83、lynnt@m.scnu.edu.cn ;                     

                      刘老师:85211103、liuxiaoyan@m.scnu.edu.cn。

业务咨询:83124052、83124150 联系人:李磊、赵明(广州市科技局基础研究处)。

        技术支持:400-161-6289,83124014、83124114。

                                   

                  科技处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