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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华南师范大学科技处     发布日期:2021-01-18       浏览次数: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及《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现将2021年度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国家基金)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及申报政策变化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已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发布(网址: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82/),申请人应阅读申报指南、撰写提纲,预算编制说明等指导材料,撰写申报材料。特别提醒,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指南中的《申请规定》、《改革举措》、《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以及相关项目类型部分,充分了解申报要求及需要提交的附件材料类型。

请申请人认真阅读《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改革举措》(《指南》第五部分),了解关于深入实施分类评审、优化人才资助体系、继续实施原创探索计划、全面实施新的申请代码、促进学科交叉融合、继续“负责人、讲信誉、计贡献”(RCC)评审机制试点工作、强化多元投入,促进协同创新、推进经费管理改革、持续简化申请管理要求、深入推进科学基金学风建设行动计划等政策变化。

二、项目申请要求

(一)申请人

1.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https://isisn.nsfc.gov.cn/)撰写。

为了防止网络堵塞造成申报困难,建议提前提交。

2.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附件1),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3.已建立账号者,申请人凭原有账号、密码登陆进行在线填写;忘记密码者,可以通过点击“找回用户名/密码?”或联系科研秘书获取登陆邮件重置密码;没有账号者,可以将“姓名、电子邮箱”发送至学院科研秘书,学院建立账号后会发送登陆邮件至指定电子邮箱,申请人登陆邮箱激活账号。所有新老申请人均须在系统中更新、完善个人信息后再进行在线申报。   

4.资金预算。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1)项目负责人只编报直接费用预算,请认真阅读各预算科目的具体含义及要求,如了解燃料动力费、劳务费等科目的具体含义。(2)《预算说明书》中应对有关预算表中各科目预算做必要的说明。单价大于10万元的设备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应做必要的说明,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超过直接费用10%的应提供预算测算依据。(3)专家咨询费测算依据,请根据《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28号)文件要求编写。(4)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并在预算说明中说明“合作单位为xxx单位,拟向合作研究单位拨付合作经费xx万元(或拨付xx%的比例)”。(5)课题组日常管理过程中的办公开支,如打印纸、文具、硒鼓、耗材等应在项目间接费中支出,请不要在直接费用中列支;一般不列支“其他支出”。(6)申请书中所列经费预算也要经过评审专家审定,一旦项目获得资助,不允许在提交计划书时无故变更申请书中的预算。

5.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2021年,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项目时,无须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项目负责人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提交的最终版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请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时务必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6.具有高级职称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有以下情况之一,应当在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说明,否则形式审查不合格:

1)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2)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各类科学基金项目单位不一致;

3)与正在承担的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

7.加强对伦理审查,凡涉及医学伦理内容的项目,需提供学校伦理委员会的书面证明。2021年学校科学研究伦理审查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涉及相关内容的老师密切关注学校通知。

8.申请人完成在线填写工作后,根据《华南师范大学2021年国家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表》(以下简称形式审查表,随后由科研秘书下发)逐项核查无误后进行网上提交。

9.各科学部和各类项目提交材料的要求有差别,请关注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不同学部和项目类型的特殊要求。

10.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1.时间安排:

序号

时间节点

具体事项

1

另行通知

凡涉及医学伦理内容的项目,按要求办理科学伦理审查。

2

32

科研秘书培训:针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要点,集中对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进行培训讲解

3

35-7

学院形式审查:1)申请人完成网上提交申请材料; 2)学院组织开展形式审查。

4

38

申请书网上提交截止,各单位将清单签字盖章后报学校科技处。

5

38日后

学校统一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上报至国家基金委。

二)学院

1.请各单位按照2021年本单位申报任务指标及有关要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2021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组织学科专家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论证,由专家提出修改意见,提高选题的准确性和项目申报质量;对未获得资助项目的全文反馈意见应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原因和提出修改意见,督促申请人做出相应的修改。

2.各单位应对所有提交的项目申请书是否涉及医学伦理情况做检查,涉及医学伦理的项目须按要求通过学校医学伦理审查后方可提交。

3.请各单位对申请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表》随后发放至科研秘书。请申请人逐项填写《形式审查表》签字后提交。学院审查无误后,于38日前将本单位申报清单(附件3)统一报送至科技处。请注意,清单应与实际提交材料一致。申请书提交至学院的时间,请各学院按照工作进度需要,自行安排。

三、特别说明:

1.我校非全职聘用的境内外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提供学校的聘任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学校工作时间的说明(人事部门盖章),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2.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申请人在填写本人及主要参与者姓名时,姓名应与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姓名中的字符应规范。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

3.非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能作为无依托单位的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项目。

4.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按照《指南》所附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准确选择申请代码,选择代码时应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对申请代码填写有特殊的要求,具体请查阅《指南》正文相关类型项目部分;部分资助领域2021年申请代码有变动,应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为准,请相关老师认真阅读指南,准确选择申请代码。本年度全部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开展科学问题属性分类申请,涉及此申报类型和领域的,请按要求选择科学问题属性,并撰写属性选择理由。

5. 2019年度和2020年度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申请人,2021年度不得申请面上项目,请申请人做好自查工作。

6.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 2019 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2020 年(含)以后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除特别说明外,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在保证足够时间和精力参与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作为参与者参与申请和承担的各类项目总数不限项。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限项范围,但作为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未取得博士学位且不具有高级职称的申请者须提供2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行专家推荐信,推荐者亲笔签字。其他限项情况请查阅《指南》。

7.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和部分其他类型项目(由相应项目指南确定)。

8.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委自2013年起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提醒申请人注意项目之间的相似度问题,主要有“同人同年度项目申请之间的相似度问题”、“不同人同年度项目申请之间的相似度问题”、“当年项目申请与本人往年申请或资助项目之间的相似度”、“当年项目申请与他人往年申请或资助项目之间的相似度”。建议对过去申请或资助项目的相近问题的再申请,需要重新调研、重新撰写,进行升级和改造,避免大面积重复。

9.其他详细调整变化情况及各学部的具体要求请查阅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校内联系人

科技处:刘老师,85211103,13539891502liuxiaoyan@m.scnu.edu.cn;李老师,85215361。办公地点:科技处纵向项目管理科(石牌校区校办公楼314室、301室)。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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