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级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通知要求,2020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现已开始,请各结题项目负责人(结题项目清单见附件1)认真做好结题的各项数据资料整理、财务决算等工作,按时提交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通知如下:

一、相关注意事项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1.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

2.请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填写说明》(附件2),按相关要求填写。

3.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结题报告》后,只需打印系统生成的PDF版本,《结题报告》附件材料只需提交电子版,无需报送纸质版。

4.《结题报告》中的摘要包括项目摘要和结题摘要两部分,其中项目摘要的内容从计划书中自动生成,结题摘要须以深入浅出的语言简明扼要地概括出项目的精华,如背景、方向、主要内容、重要结果、关键数据及其科学意义等。

5.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6.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http://output.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s://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7.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在全部或部分受科学基金资助论文发表时,将经同行评议后录用的最终审定稿存储到信息系统,不晚于发表后12个月开放获取;如果论文是开放出版的,或出版社允许存储最终出版PDF版的,应存储论文出版的PDF版本。

二、关于《项目资金决算表》和《决算说明书》

1.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

2.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财务处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编报决算,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并认真编写决算说明书,要真实全面反映项目资金收、支、余情况,做到账表一致、账实相符。

3.对于结题时资金结余50%以上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做出情况说明,经依托单位审批同意后与项目决算表一并提交。对无充分理由导致结余资金过多的项目不予结题。

4.项目决算表统计截止日为20201231日。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5.《决算说明书》必须填写,不能空。填写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1)对预算支出及调整情况进行说明;

2)对合作研究外拨资金情况进行说明;

3)对单笔总额1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情况进行说明;

4)对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进入说明;

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三、关于签字及审核意见表

1.项目负责人:在项目负责人承诺处亲笔签名及署上日期。

2.依托单位财务部门:由学校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科审核盖章。

3.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依托单位审查意见由科技处统一负责签字盖章。

四、《结题报告》提交要求及时间节点

1.经费决算安排:今年财务处拟采用线上核对的方式进行决算审核,具体如下:

12021112日之前,财务处将各项目的经费决算数据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项目负责人据以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和《决算说明书》(以下简称《决算表》和《说明书》);

22021114日前,项目负责人将填报好的《决算表》和《说明书》通过电子邮箱回复至财务处工作邮箱hscw04@scnu.edu.cn

3)财务处核对《决算表》和《说明书》无误后,通过电邮回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据此进行系统填报,无需前来财务处。同时,财务处将打印《决算表》和《说明书》送交科技处作备案

4)涉及经费外拨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取得合作单位提供并加盖合作单位公章或财务部门印章的决算表,合并学校的决算数据后,汇总填列项目的《决算表》和《说明书》,并将以上决算资料同时发送至财务处工作邮箱进行审核。  

2.《结题报告》网上提交校内截止时间为20201152400。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经过财务处审核通过的《决算表》完成网上填写、有关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上传,进行填写检查无误后并提交。

3.《结题报告》纸质材料报送校内截止时间为122日。请各项目负责人将状态为基金委已确认的《结题报告》下载打印,A4双面打印一式2份,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直接报送至学校科技处。

五、联系人

科技处:卢屏 85211105

刘晓艳85211103 liuxiaoyan@m.scnu.edu.cn

        财务处:杜老师85211369

科技处

20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