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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天河区专利资助的通知
作者:华南师范大学科技处     发布日期:2019-11-27       浏览次数: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各专利负责人:

根据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最新发布的《2019年广州市天河区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申报指南》(预通知),天河区政府拟为辖区内相关专利提供资助。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专利工作专项资金资助对象为2018年度获得国内外专利授权、PCT专利申请进入国家阶段(国外)、国内发明专利维持6年以上、获得知识产权专利奖的专利权人(申请人),且资助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注册地址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二)具有我区户籍,或在我区工作且居住地址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的个人;

(三)在我区全日制学校学习的学生。

注:①已获得过广州市资助的专利项目(含年费资助),不再重复资助。

②资助标准高于发票总费用的,以实际产生的费用额度给予资助。


二、资助标准

(一)国内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专利授权日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范围内的职务专利:

(1)发明专利资助3000元/件;获国家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缴的发明专利,资助500元/件;对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增加资助3000元/件;

(2)实用新型专利资助500元/件,对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增加资助1000元/件;

(3)外观设计专利资助500元/件,对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增加资助1000元/件。

(二)国外发明专利

专利授权日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职务专利:

(1)获得美国、日本、英国、欧盟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的,资助25000元/件;

(2)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的,资助15000元/件;

注:每件专利资助总额不超过40000元。

(三)PCT专利申请

通过PCT途径申请专利并进入国家阶段(国外),专利初审公告日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范围内的职务专利,资助10000元/件。

(四)发明专利年费

对申请资助时处于有效状态的发明专利,自申请之日起维持到第6年的,资助2000元/件;或维持到第8年及以上的,资助5000元/件;获国家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缴的,自申请之日起维持到第6年的,资助1000元/件;或维持到第8年及以上的,资助3000元/件。

一件发明专利只能领取一次年费资助,如果专利权人申报了第6年的年费资助,将视为主动放弃第8年及以上的年费资助,再次申报时将不予受理。

发明专利授权后提前缴纳第6-9年年费的,不对提前缴纳的年费进行资助。


三、申报材料

(一)国内外专利项目

1.《2019年天河区专利资助申报表》(附件1-2),纸质版1份(须签名盖章)、电子版发送邮件;

2.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国外专利管理部门发出的专利证书,复印件1份;

3.专利授权公告扉页(及中文译本),打印或复印件1份;

4.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申请的,需提供与具备资质的专利代理机构签订的专利代理合同+代理服务费发票,复印件各1份;

5.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授权费收据,复印件1份(代理服务费发票未包含官费的,需提供本项)。

(二)PCT专利申请项目

1.《2019年天河区专利资助申报表》(附件3),纸质版1份(须签名盖章)、电子版发送邮件;

2.《PCT国际申请号和申请日通知书》(及中文译本),复印件1份;

3.国外专利管理部门发布的发明专利初审公告文件(及中文译本),复印件1份。

(三)发明专利年费项目

一件发明专利只能领取一次年费资助。如果专利权人申报了第6年的年费资助,将视为主动放弃第8年及以上的年费资助,再次申报时将不予受理。申请年费资助的发明专利,申请时须处于有效状态。

1.《2019年天河区发明专利年费资助申报表》(附件4),纸质版1份(须签名盖章)、电子版发送邮件;

2.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年费收据,复印件1份。


四、申报要求

(一)根据本通知要求提交申报资料,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已获得过广州市资助的专利项目(清单见附件7),不再重复资助;

(二)申报时限:2019年11月28日至12月10日;

(三)申报材料请于12月10日(星期二)前提交科技处。其中,纸质材料用A4纸,附件1-4须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zhangwen@m.scnu.edu.cn。


五、其他说明

(一)本年度天河区对专利资助政策做出重大调整,且政策可能还有变动,最终资助结果以天河区批复为准。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专利项目负责人按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请资助的专利,若第一专利权人非“华南师范大学”的,须提交:

1.《专利资助申报委托书》(附件5),纸质版1份(不签名、不盖章);

2.已申领其它各级专利资助资金情况说明,纸质版1份(盖学院章)。

(三)国内授权专利扉页查询方法,见附件6。

(四)已在科技处备案过专利项目(2016-2018年专利申请项目),可于12月3-5日到科技处成果科调阅原备案材料。

(五)因各级政府部门的专利资助政策不断调整,今后的政策无法预知。请专利负责人自行做好本人所负责专利项目资料(含票据)的存档工作,以备查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雯   85211201

邮箱:zhangwen@m.scnu.edu.cn

地 址:石牌校区行政办公楼302室

 

 

科技处  

2019年11月27日

(附件材料请见学校综合服务平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