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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广东省
农业技术推广奖项目的通知
理科各单位:
根据农业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项目的通知》(粤农函〔2018〕213号),2017年度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通知转发如下,请有意申报该奖项的老师,于2018年3月20日前联系科技处(020-85211201,石牌校区办公楼302室),并按照转发通知中的公示要求提供相应内容,以便于科技处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科技处
2018年3月5日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项目的通知
粤农函〔2018〕213号
各有关单位:
为继续做好2017年度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项目申报工作,依据《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励试行办法》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推荐
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项目推荐实行归口管理制度,不受理个人申报和推荐,所有申报项目必须通过推荐单位进行形式审查和推荐。
(一)推荐单位。
1.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农机、水利、林业、海洋与渔业、气象等部门;
2.省直有关单位。
(二)推荐要求。
推荐项目应符合《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励试行办法》《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励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的条件规定,并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项目应体现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在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科技支撑作用,并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
2.申报项目必须是在广东省辖区内组织实施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及应用推广。
3.项目完成单位必须为独立法人单位,每项成果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推荐。
4.推广成果原则上必须为5年内实用农业科技成果或先进适用技术;项目未组织验收或评价(鉴定、审定)的,或未获行业许可的、登记审批的,如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特殊类型项目不予推荐申报。
5.推荐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等方面的争议。
6.推荐项目内容不包括往年同一单位已获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技术内容。
7.推荐项目的所有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均为广东省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且与评价(鉴定)成果完成单位和完成人一致。
8.推荐项目申报材料完全符合相关规定和材料要求。
二、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和推荐采取网上填报、项目公示和报送材料等相结合的申报程序要求进行。
(一)网上填报。项目申报和推荐单位请登陆广东农业信息网(http://www.gdagri.gov.cn),在“服务平台”→“业务系统”→《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申报评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和推荐,或在浏览器地址栏,直接输入地址“http://183.62.243.20:8002/mmd_nytgj”访问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和推荐。
1.项目推荐单位、项目申报单位需详细阅读《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申报评审系统操作手册》(请自行登录并在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励申报评审系统查询下载),按照要求进行推荐和申报操作。
2.各推荐单位要按照分配的账户和密码(新增推荐单位另行申请)登录《系统》,查阅、审核和提交申报材料。
3.申报单位自行注册本单位的账号和密码(如同一单位有多个申报项目,请分别注册账号和密码),并登陆系统填写申报书和上传相应附件材料,相应附件材料(与对应原件为准)经扫描后以JPG图形格式或PDF文件上传至系统。
(二)项目公示。申报的项目必须由推荐单位在本辖区、本系统范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完成单位、项目实施成果简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三)报送材料。
1.书面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附件材料两部分。申报书(经推荐部门网上提交后方可由申报单位从《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及附件材料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
2.附件材料严格按照系统填报要求执行,且须提供以下6类佐证材料,具体包括:
(1)县级(含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的立项任务书(计划书、合同书);
(2)科技成果鉴定证书、验收证书、专业机构评价报告以及品种审定(登记)证书或产品证书等相关材料;
(3)推广计划和技术方案;
(4)技术推广工作总结;
(5)生产应用效益证明;
(6)其他证明材料(成果完成单位授权证明、技术论文、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等)。
2.系统填报中以上附件1、2必须提供原件扫描件,附件3、4必须提供经由项目完成单位盖章确认扫描件;附件5必须提供加盖应用单位财务公章和单位公章扫描件;附件6必须提供原件扫描件,且仅提供与本申报项目成果关联内容。
3.纸质申报材料中:以上附件1、2、6可以提供复印件;附件3、4、5必须提供与申报系统完全一致的原件;其他佐证材料可以提供复印件。
(四)有关要求。
1.项目主要完成人应是该项目完成单位人员,且县级及以下基层工作者比例不得低于30%(各类企业人员均为基层工作者);所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不得作为项目主要完成人;在项目中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推广奖的主要完成人。
2.书面材料必须与网络申报材料完全一致。申报项目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负责。申报书及其附件由申报单位下载打印(双面),一并装订(统一用浅绿色硬纸封面胶装。其中:种植业、畜牧业、农机项目一式1份;水利、林业、渔业、气象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
3.各推荐单位要严格奖励标准和推荐程序,并负责对所申报材料(含单位全称、人员信息、申报书、简表、第一完成单位银行账号等)进行审核、汇总和报送,确保真实、无误。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经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加盖公章和有关人员签名后,连同申报要求的附件内容和20份《项目简表》(双面打印)统一报送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
4.各推荐单位在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的同时,必正式行文报送推荐函及推荐项目清单(见附件2)。推荐函应包括推荐项目数量、形式审查情况、公示情况、成果排序以及建议奖项等次等。/p>
三、工作安排
(一)网络申报时间:2018年2月24日-2018年3月30日;
(二)材料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4月13日(以收件签收日期为准),超时不予受理。
(三)业务受理及联系方式
1.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办公室地址及电话:
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省农业厅科教处(510500)
联系人:徐锦玲、陈培炜
电话:020-37288261、37288830
2.技术支持:广州市健坤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海峰
电话:020-38480582-1006、1345035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