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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专家的通知
作者:华南师范大学科技处 发布日期:2017-12-06 浏览次数: 收藏本文
关于增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专家的通知
理科各单位: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完善补充国家科技奖励专家库的通知》(国科奖字[2017] 48号),目前正在进行增补国家科技奖励专家的工作,请符合补充范围(见附件3)和基本条件,并且有意成为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专家库专家的老师,填写附件4,并将电子版于2017年12月8日中午12:00前发送到kyc12@scnu.edu.cn。
1. 补充范围为专家储备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具体学科专业请查看附件3。
2. 基本条件:新补充专家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机构专家应为部(省)属单位三级以上(含三级)教授、研究员(或同等级别技术职称),40岁以下的专家可以放宽至四级。一般应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技奖励(排名前3),或在省级以上学会、行业协会担任学术职务。
科技处
2017年12月6日
文件下载: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完善补充国家科技奖励专家库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