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2015年度理科单位科研业绩(第2稿)的通知 - 通知公告 - 华南师范大学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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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2015年度理科单位科研业绩(第2稿)的通知
作者:梁剑莹     发布日期:2016-09-29       浏览次数:     收藏本文

理科各学院(中心):

通过前期科研业绩的数据收集、反馈和审核工作,科技处已整理出2015年理科单位科研业绩(第2稿,如附件所示),请理科单位老师认真核对,如有错漏,请各位老师将错漏信息反馈给各学院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汇总后提交给科技处。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此次核对工作为2015年度业绩最后一次核对,核对完毕之后的信息将直接提交学校,本年度不再接受增补。

2. 补录SCI论文,请先登录科技处主页“科技信息统计分析系统录入信息(题目必须为英文,且保证录入题目准确),并上传PDF,同时将补录的论文信息按照附件格式反馈给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汇总后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kyc12@scnu.edu.cn

3. 补录EI论文,请先登录科技处主页“科技信息统计分析系统录入信息(题目必须为英文,且保证录入题目准确),并上传检索证明,同时将补录的论文信息按照附件格式反馈给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汇总后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kyc12@scnu.edu.cn

4. 补录文科T级或A级论文,请先登录科技处主页“科技信息统计分析系统录入信息,并上传PDF,同时将补录的论文信息按照附件格式反馈给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汇总后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kyc12@scnu.edu.cn

5. 补录在“国内一级学科学会主办的学报”上发表的文章,请各学院汇总审核后,电子版发送到邮箱:kyc12@scnu.edu.cn,纸质版需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学院院长及学院科研主管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科技处。

6. 学院认定的“国内一级学科学会主办的学报”上发表的文章,不允许有会议论文,不允许有SCIEI收录的论文,不允许有文科T级和A级论文。

7. 科研业绩(第2稿)信息核对截止时间为20161012日。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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