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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行:工行广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各有关单位:
经国家科技部和国家奖励办公室批准,由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组织实施的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2016年度申报工作开始启动。
为了鼓励和表彰在促进政产学研用结合及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国产学研促进会的要求,现组织我校符合条件的单位及个人申报“2016年度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包括创新奖、促进奖、军民融合奖、创新成果奖、突出贡献奖5个奖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1、创新奖:申报单位(个人)应已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有进行产学研合作的创新团队,在知识产权的创造、应用、保护及科研成果转化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2、促进奖:申报单位(个人)应在积极推动政产学研用结合,营造产学研合作的良好政策环境、投资环境、创新环境中发挥重要作用,有突出作为。
3、军民融合奖:申报单位(个人)应在推进军转民、“民参军”科技融合发展方面,对我国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起到促进作用,军产学研用结合做出突出贡献。
4、创新成果奖:产学研多方合作形成的创新成果,具有较高的创新性,较好的市场前景,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国内、国际同类技术的先进水平;对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有重大影响,或对应用推广先进技术、完成重要科技工程项目具有创造性贡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有较完整的保护与应用制度。
(1)创新成果奖可多单位联合申报,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4家;
(2)项目申报的主要完成人不超过7人;
(3)同一主要完成单位申报创新成果奖的数量不超过2项;
(4)创新成果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获得一等奖的成果在经过优选评审后,可推荐申报国家科技进步奖。
5、突出贡献奖:主要表彰在政产学研用结合方面具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是我国产学研界年度十大创新人物。
二、申报程序
1、各单位(或个人)申报时应填写相应奖项表格(见附件),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四份报送至科技处(办公楼302),同时将申报表格、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c7@scnu.edu.cn
2、相关推荐单位应以实事求是的原则,择优推荐。
3、创新奖、军民融合奖、促进奖不可同时申报,同类奖项的单位奖与个人奖不可同时申报,
4、突出贡献奖候选人由产学研相关部门提名,经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评审委员会评议后,由奖励委员会研究决定。。
三、联系方式
1. 联系人:许老师、梁老师,电话:85211201
2.邮箱:kyc7@scnu.edu.cn
附件(请下载解压):
附件1: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评奖办法奖励办法.docx
附件2: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奖(单位)申报文件.doc
附件3: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奖(个人)申报文件.doc
附件4: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奖(单位)申报文件.doc
附件5: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奖(个人)申报文件.doc
附件6:中国产学研合作军民融合奖(单位)申报文件.docx
附件7:中国产学研合作军民融合奖(个人)申报文件.docx
附件8: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申报文件.doc
科技处
2016年6月7日
附件:
1.奖励办法及申报文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