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补充专利信息的通知 - 通知公告 - 华南师范大学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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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补充专利信息的通知
作者:华南师范大学科技处     发布日期:2016-03-27       浏览次数: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
    学校拟对2015年度专利申请进行事后补贴,并收集2015年度授权专利信息后集中向广州市政府申请资助。现将学校已备案的信息进行公布,请各单位对“校内课题号”补充完整。对未备案的专利,请按以下分类提交相关材料。
    一、国内专利申请:
    1.《专利受理通知书》
    2.《专利请求书》首页
    3.发票或代理合同
   上述材料只需要纸质复印件,按顺序订好,并在右上角写上“校内课题号”,用于校内补贴发放。
    二、PCT国际专利申请:
    1.《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国际检索报告(首页)》、《收到检索本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及扫描件)
    2.发票(复印件及扫描件)
    3.代理合同(复印件)
    4.《广州市专利资助申请申报表》
    上述材料用于校内补贴发放及广州市资助申请。
    三、2015年度授权专利:
    1.《广州市专利资助申请申报表》
    2.专利证书复印件
    3.发票扫描件
    上述材料用于2015年度校内业绩核对及广州市资助申请。
    四、2014年下半年授权专利:
    2015年度开始广州市实行新的资助政策,2014年下半年授权专利刚好处于政策过渡期,大部分已申请广州市政府资助(见附件表3),个别未按时提交材料老师,请参照第三条提供材料,由学校统一向广州市汇报申请。
    五、已维持6年或以上发明专利:
    广州市对发明专利授权后,自申请之日起至申报时的上一年度止维持6年以上且申请资助时处于有效状态的,按每件实际缴纳6年以上(含6年)、9年以内(含9年)年费总额的70%给予专利权人一次性资助。申请时提供以下材料:
    1.《广州市专利资助申请申报表》
    2. 6年以上(含6年)、9年以内(含9年)年费发票复印件及原件电子版。
    本通知所有补充材料由科研秘书统一汇总,于2016年4月15日前提交至科技处,联系电话:85211201。
    附件一. 华南师范大学2015年度已备案专利信息(核对稿)
    附件二. 华南师范大学专利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管理简要流程


科技处

2016年3月38日


  附件: 
        1.华南师范大学2015年度已备案专利信息(核对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