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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 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华南师范大学科技处     发布日期:2015-11-03       浏览次数:     收藏本文

关于开展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

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理科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协关于开展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粤科协组人〔2015〕34号),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评选活动已经开始,请有意申报该奖项的青年教师在11月7日前联系科技处(020-85211201,石牌校区办公楼302)。

科技处

2015年11月4日

现将通知转发如下:

广东省科协关于开展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粤科协组人〔2015〕34号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地级以上市科协、佛山市顺德区科协,各企业科协,省直各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央驻粤有关单位及有关企业: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关于开展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5〕8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推荐产生我省参加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及推荐名额

本届青年科技奖获奖人数不超过100名,其中重点宣传的优秀青年科学家典型不超过10人,往届获奖者不重复受奖。分配到全国各地、各单位推荐名额共935名,分配我省推荐名额10名(其中在科研生产一线工作的不少于2名)。

二、推荐评选范围

(一)省科协所属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推荐本学科领域的候选人;

(二)省直各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央驻粤各有关单位推荐本单位或本行业的候选人;

(三)各有关企业推荐本单位的候选人;

(四)各地级以上市科协、佛山市顺德区科协、各企业科协负责推荐本市(区)的候选人。

以上各推荐单位可以推荐1-2名候选人。不接受其他渠道以及以个人名义进行的推荐。

三、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重点宣传的优秀青年科学家典型应具备的条件

在符合“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条件的基础上,须品行端正,德学双馨,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在青年科技工作者中堪称楷模;所取得科技创新成果代表我国科技水平,位居世界科技前沿、领先水平;为所在学科青年拔尖人才;在国际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协同创新能力。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推荐评选材料

相关附件及表格可在广东省科协网站(http://www.gdsta.cn)下载。

1.各推荐单位推荐工作情况报告(函)一份;

2.候选人信息汇总表一份(附件1);

3.《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附件2)一式3份;

(光盘一张:内容包括以上1.2.3项材料的电子版)

4.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五、推荐评选要求

各推荐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推荐评选条件,保证质量,认真做好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请各推荐单位于2015年11月10日前,将候选人纸质(A4纸双面打印)和电子版推荐材料报送到省科协组织人事部。可采取现场报送,也可通过快递邮寄(务必预足时间能在11月11日前寄到)。除上述两种方式外,其他方式报送的材料原则上不予接收。因推荐单位报送材料方式不符合要求造成报送材料逾期的,责任由推荐单位承担。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

联系单位:广东省科协组织人事部

联 系 人:冯定坚

联系电话:020-83548492,13929539202

邮 编:51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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