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发明专利年费资助”的通知 - 通知公告 - 华南师范大学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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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发明专利年费资助”的通知
作者:华南师范大学科技处     发布日期:2015-09-23       浏览次数:     收藏本文

理科各单位,各发明人:

    自2015年起,广州市新增对维持6年以上授权发明专利进行年费资助,具体情况如下:   

发明专利授权后,自专利申请日起至2014年止,已经维持6年或以上,且目前处于有效状态的,按每件实际缴纳6年以上(含6年)、9年以内(含9年)年费总额的70%给予专利权人一次性资助。

(例如:有一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在有效状态下维持7年,第7年申请年费资助的就可以拿到第6年和第7年的年费总额的70%一次性资助,之后的第8年和第9年的年费资助都不能再申请了;如果是有效状态维持9年,在第9年申请年费资助的,就可以拿到第6年至第9年的年费总额的70%一次性资助。)

请有上述情况的发明人,2015年10月10日前将专利授权书复印件、交费凭证及电子版送达科技处,由科技处协助向广州市知识产权局申请。

联系电话:85211201

科技处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