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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广州市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作者:华南师范大学科技处 发布日期:2015-03-25 浏览次数: 收藏本文
各理科学院:
根据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穗科创字〔2015〕52号文件的要求,广州市重点实验室专项已正式申报(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着力提升广州市城市创新水平,重点突出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创新能力提升、源头创新和创新环境建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
(二)根据往年评审情况,重点实验室一般分为五大领域:信息组、生物医药组、农业与食品组、光机电组、材料组。请各单位针对以上领域,在申报时尽量符合有关领域。
二、申报要求
(一)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紧密围绕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和“创新强校”工程的总体布局和规划,整合优势学术资源。各单位限推荐1项。
(二)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同专项,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并对申报单位作信用记录。国家、省市在同一领域中已建有类似核心技术研发重点实验室的领域不重复立项建设。(国家、省、市重点(培育)实验室名单见申报指南附件1)。
(三)该申报通过广州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http://www.gzsi.gov.cn/login.html)进行网上申报。已有账号的申报人直接登录填写,无申报账号的申报人请联系单位科研秘书新建账号。
三、申报材料
(一)需在网上系统中提交的申报材料:
申报人需在广州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中填写项目申报书,并上传附件材料(复印件有效),要求如下:
1.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项目组全部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若有合作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的,应提供合作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责任、技术合作方式、产权归属、投入比例、收益分配等。
4.与市外单位联合申报的,广州市内单位须为第一申报单位,且成果转化地和实施地应在广州市。
5.除上述申报材料外,还应提交各专项申报指南指定的申报材料。
(二)需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
需提交纸质申报书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为原件。每份申报书需附上目录,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方式为无线胶装。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必须一致,否则视为审查不合格。
项目申报书模板及评审表请见附件2、附件3。
四、申报时间
(一)3月27日下午16点前:各单位报送《2016年广州市重点实验室申报清单》(附件4),同时发送电子版至chenshiwen@m.scnu.edu.cn。
(二)3月30日(周一)下午15点:根据各学院申报情况,组织2016年广州市重点实验室校内答辩会议,确定最终申报名单。请各申请人提前做好答辩准备,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4月20日前:申请人完成申请书网上填写并提交,同时告知本单位科研秘书提交至学校。
(四)4月21日~4月24日,学校审核,各申请人提交打印通过学校审核的申报书纸质材料。
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要求
项目经费预算必须以项目研究任务为依据,与项目任务目标相关。项目经费预算支出应按照国家和我市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的具体规定执行。预算应经济合理,在不影响项目研发任务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得在各科目间重复列支。预算详细编制要求见附件5。
六、联系人
陈世文 85217435 chenshiwen@m.scnu.edu.cn
附件:
1.2016年广州市重点实验室附件2015.3.25.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