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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省级林业科技创新(种苗)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和平台建设部分)项目的通知
作者:华南师范大学科技处 发布日期:2015-01-29 浏览次数: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林业厅现已发布《2015年省级林业科技创新(种苗)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和平台建设部分)项目预申报指南》。根据指南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与申报对象
本项目主要支持开展林业重大公益技术、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广东省境内(包括中直驻粤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林业及相关领域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推广机构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可以申报本项目,各级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不能作为申报单位申请项目。
二、申报内容与资助资金额度
(一)项目类型。
此批项目包括:继续申请项目(包含中标项目和面上项目)和新设申请项目(包含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
(二)项目内容。
围绕五大森林生态体系、四大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和惠民产业发展,开展林木良种选育、森林可持续经营、森林生态景观构建、森林特色资源开发利用、森林灾害防控、生态功能评估、碳汇计量监测等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攻关,推进重点科技成果转化及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应用示范等。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各申报项目所涉及的主要内容应在此范围内,且不能与国家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林业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专项等)的主要内容重复。
三、本批项目实现限额申报,请有意申报的单位于2月2日下午16点前统一将《汇总表》(见附件)送至学校科技处,并发送电子版至kyc13@scnu.edu.cn。
四、获得申报资格的老师按“广东省林业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要求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于2月9日上午11点前将项目申报书及其附件(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8份(正本2份)送至学校科技处项目管理科,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学校审核同意后,统一登陆“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录入相关申报信息。
五、联系人
刘晓艳 85211105 kyc13@scnu.edu.cn。
附件:
1.附件:2015年省级林业科技创新(种苗)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和平台建设部分)项目预申报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