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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名推荐2015年度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候选人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何梁何利基金会通知,2015年度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候选人提名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通知转发如下,请有意申报的教师于2015年1月26日上午下班前联系科技处(石牌校区行政办公楼302室,电话:85211201)备案。
科技处
2014年1月22日
何梁何利基金是香港爱国金融实业家,本着爱祖国、爱科学、爱人才的高尚情操,胸怀“在中国的土地上,建立中国的奖励基金,奖励中国的杰出科技工作者”的崇 高愿景,共同创建的香港社会公益基金。自1994年3月30日在香港成立以来,何梁何利基金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原则,共评选产生21届科学与 技术奖得主1100人。其中:32位杰出科学家荣获基金“科学与技术成就奖”,920位优秀科技人员荣获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148位优秀科技创新 人才荣获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基金鼓励了一批又一批科技工作者勇攀科学技术高峰。同时,基金以科学性、权威性和公信力的评选结果,得到内地和香港各 界的肯定和好评,国际影响也与日俱增。在此,我们对热心支持这项工作的各提名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基金评选办法,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提名人由我国各学科领域和行业的着名专家、学者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2015年度奖项提名推荐定于第一季度进行。请认真阅读本通知及所附的详细要求开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提名个数:请根据基金评选条件和标准,按照收到的纸质文件规定,提名相应个数的候选人。
(二)提名奖种:根据评选章程,基金设立“科学与技术成就奖”、“科学与技术进步奖”和“科学与技术创新奖”,提名人可对其中两项:“科学与技术进步 奖”、“科学与技术创新奖”候选人提名。请您在《推荐书》“奖项建议”栏目中,就被提名人适合的奖项提出建议,供评选委员会办公室送审时参考。
(三)科学与技术创新奖中的“青年创新奖”授予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科技人员,即被提名人出生日期应于1970年3月31日后。
(四)请按照“《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填写说明要求填写推荐书。经形式审查不合格的将不予受理。
(五)根据《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科学技术部第3号令发布,10令修订)第38条规定,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保密项目的完成人,不得参 加提名和评审;国防、国家安全领域不保密或已解密项目的完成人,可以被提名参加评选,但应出具相当于省、军级单位的保密审查证明。
(六)何梁何利基金全部资金为专用于奖励国内优秀科技工作者的社会公共财产。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原则是基金提名和评选工作的生命线。请认真阅读《推荐书》中第5页“提名人声明”,坚持科学精神,秉持职业操守,对推荐的被提名人情况介绍做到客观、真实、公正。
二、报送材料要求
(一)请于何梁何利门户网站(http://www.hlhl.org.cn/)下载推荐系统软件,认真阅读系统说明书后,按要求填写被提名人信息。
(二)请将推荐系统软件生成的上报数据文件(hnf后缀文件)和推荐书word文件(请勿提供docx后缀文件)刻录成光盘,数据文件名及后缀名称请勿删改。
(三)打印word版推荐书、填写带红章的《推荐书》封面(见邮寄的纸质件),将二者装订成册作为书面材料原件。
(四)请将电子数据光盘及书面材料原件各1份,于2015年3月31日(以寄出邮戳为准)前一并寄送我办。
三、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68570253,68583068(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技术咨询:010-68983079转603/605(推荐系统系统开发方)
四、邮寄地址
邮寄地址:北京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361房间
邮政编码:100045
接 收 人:何梁何利评选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