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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的通知
作者:华南师范大学科技处 发布日期:2014-12-09 浏览次数: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的提交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报告》采用在线填写方式。请各结题项目负责人(结题项目清单见附件1)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基金委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严格按照要求(结题报告填写说明及正文撰写提纲见附件2)认真撰写结题报告并及时提交。如忘记登陆用户名和密码,请将姓名、手机、常用Email等信息发送到kyc5@scnu.edu.cn,由科技处重新发送登陆邮件至您的信箱。
二、填写《结题报告》特别注意事项。
(一)应当使用基金委“成果在线”(http://rol.nsfc.gov.cn)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二)在填写《经费决算表》时,各项目负责人须先到财务处进行核查,经财务处审核通过后才能网上正式填报。如经费有外拨到合作单位,应提前请各合作单位提供外拨经费的“经费决算表”(加盖参加合作单位财务章),一并提交给学校财务处进行审核。
①《经费决算表》中的“预算经费”由系统根据《计划书》中的“经费预算表”自动生成,请不要修改;
②“调整经费”如若无调整(只有重大项目、创新群体等项目存在调整经费,其他一般无),则为0;
③“预算总经费”=“预算经费”+“调整经费”;
④“经费支出”为项目实际经费支出,且需作一般说明。必须如实按照实际项目经费支出填写,否则财务审核不能通过;
⑤“本项目其它经费来源”指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外,项目所获得的其他经费资助。一般与项目无关的其它经费请不要填写。
(三)在填写《经费使用说明表》时,各项目负责人需要对经费使用情况作一般说明;当经费支出金额与经费预算金额相差较大时,需要着重说明;逐项列出单项固定资产超过5万元的名称及使用情况说明。
三、结题报告提交流程及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将经过财务处审核通过的《经费决算表》、有关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上传等完成网上填写工作,进行填写检查无误后并提交。
2.项目负责人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A4双面打印,一式2份,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共三处)并加盖财务处公章,于2015年1月13日前直接报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石牌校区行政楼314房)。
四、科技处项目管理科联系人:
邓老师 85211103 kyc5@scnu.edu.cn
科技处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