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关于开展2011-2013年科技类财政专项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价的通知 - 项目管理 - 华南师范大学科技处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项目管理 » [返回]
[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关于开展2011-2013年科技类财政专项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价的通知
作者:华南师范大学科技处     发布日期:2014-06-23       浏览次数: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1~2013年科技类财政专项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价的通知》(粤财评函〔2014〕39号),省财政厅委托第三方对省财政安排的2011~2013年科技类财政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为做好此次绩效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
(一)填报范围:2011-2013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负责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2。评价基准日为2013年12月31日。
(二)填报内容:申报人应如实填写《基础信息表》(见附件2)、《评分表》(见附件3)和《调查问卷》(见附件6),并撰写自评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5),提供佐证材料(见附件4)。如项目负责人主持多个2011-2013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则每个项目都要负责人单独填报(即1个项目填报5种材料)。
(三)填报材料装订:
1.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每个项目应将《基础信息表》、《评分表》、《调查问卷》与自评报告装订成册,并在每本自评材料封面标注“XX单位***项目(K-12)绩效自评材料”,主要佐证材料只需提供电子版(光盘)。
2.其他科技计划项目:每个项目应将《基础信息表》、《评分表》与自评报告装订成册,并在每本自评材料封面标注“XX单位***项目(K-**)绩效自评材料”,《调查问卷》按要求填写15份,主要佐证材料只需提供电子版。
(四)报送材料清单、时间和程序:
1.材料清单:
(1)《基础信息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2)《评分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3)自评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
(4)《调查问卷》纸质版和电子版;
(5)佐证材料电子版。
2.时间和程序:
(1)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上述五种材料(一式五份)于6月30日前报送学校科技处。其中(1)、(2)、(3)种纸质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5)佐证材料只需提供电子版(光盘)。
(2)其他科技项目上述(1)、(2)、(3)种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6月30日前报送学校科技处,并将(4)种材料一式15份报送学校科技处。(5)佐证材料只需提供电子版。
(3)以上材料由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报送。
二、省财政厅、科技厅、第三方评价机构将根据项目负责人提交的材料组织专家开展现场评价,请各项目负责人将上述材料自留一份备查,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三、联系人
(一)学校科技处:刘晓艳(攻关项目) 85211105   kyc13@scnu.edu.cn、李凯(省基金) 85211105  kyc16@m.scnu.edu.cn、张来策(平台类) 85217435  kyc10@scnu.edu.
(二)省财政厅:曾友谊 83170680、崔竹英 83170535
(三)省科技厅:陈国庆 83163897、段依竹 83163634、董程明 83163895


  附件: 
        1.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