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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关于开展珠江科技新星专项年度检查的通知
作者:华南师范大学科技处     发布日期:2014-06-03       浏览次数:     收藏本文
理科各单位:
根据《广州市珠江科技新星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穗科信〔2012〕2号),科信局将对2012年和2013年珠江科技新星专项进行年度检查,检查结果作为今年续拨资助经费的依据。现将年度检查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2012年(第二批)珠江科技新星立项资助课题项目,检查时限为立项之日起至2014年5月31日止的项目实施情况。名单见附件。
(二)2013年(第三批)珠江科技新星立项资助课题项目,检查时限为立项之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止的项目实施情况。名单见附件。
二、检查内容
项目按合同目标的进展情况、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配套落实情况、项目取得的成果及项目负责人的培养成长等绩效情况。
三、检查方式
检查方式分书面检查和集中抽检。原则上每个项目在合同期内都将抽检一次,今年仍按每批项目总数的 50%进行抽检。
(一)书面报告。各项目负责人均要填报项目进展情况表,经单位审核并盖章后由单位统一报送科信局受理点。今年单位的审核意见将作为经费续拨的依据之一。
(二)集中抽检。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集中检查。集中抽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检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做好项目自查工作,如实填写项目进展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
(二)报送时间
请第二批珠江科技新星项目在2014年6月8日前,第三批珠江科技新星项目在2014年7月7日前将珠江科技新星专项年度执行情况检查表、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和相关的证明材料(双面打印,一式三份)送至学校科技处(石牌校区行政楼314室)。年度执行情况检查表和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kyc13@scnu.edu.cn。年度执行情况检查表和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参考提纲)等相关材料见附件。
(三)联系人
刘晓艳 85211105  13539891502   kyc13@scnu.edu.cn
 
                        科技处
                    201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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