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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受资助项目科研论文实行开放获取的政策声明
作者:华南师范大学科技处     发布日期:2014-05-20       浏览次数:     收藏本文

公共资金资助科学研究,是社会创造知识、支持创新、促进发展的重要手段。受资助项目所发表的科研论文是全社会的知识资源,其在全社会的开放获取,将促进知识传播利用,推进科学事业的全球化进程,并能将公共投资所产生的知识迅速转化为全社会的创新发展能力,让知识普惠社会发展。
    为此,特制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受资助项目科研论文的开放获取政策:
    自本政策发布之日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全部或部分资助的科研项目投稿并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研究论文的作者应在论文发表时,将同行评议后录用的最终审定稿,存储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知识库,不晚于发表后12个月开放获取。如果出版社允许提前开放获取,应予提前;如果论文是开放出版的,或出版社允许存储最终出版PDF版的,应存储论文出版PDF版,并立即开放获取。
    授权我委相关部门制定受资助项目科研论文开放获取细则,建立开放获取知识库,按照国际通用规范,支持公众通过网络检索开放获取内容。
    要求我委相关部门积极与国家相关部门和公共教育科研机构合作,推动国家各类科技计划和公共机构资助项目已发表论文的开放获取;要求我委相关部门积极与国际科技界合作,共同促进公共资助项目科研论文在全球的开放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