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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金]关于征集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地球科学领域重大项目立项建议的通知
作者:华南师范大学科技处     发布日期:2014-02-19       浏览次数:     收藏本文

为了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立项机制,做好项目的立项和资助工作,地球科学部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面向科技界征集重大项目立项建议。
    重大项目要把握科学前沿,根据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的需要,重点选择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科学问题,组织学科交叉研究和多学科综合研究,进一步提升源头创新能力。
    一、重大项目定位
    1. 科学发展中具有战略意义,我国具有优势,可望取得重大突破的前沿性基础研究;
    2. 国家经济发展亟待解决的重大科学问题,对开拓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具有重要影响或有重大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
    3. 围绕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或为国家宏观决策提供依据的重要基础性研究,以及具有广泛深远影响的科学数据积累等基础性工作;
    4. 基金面上、重点项目多年资助基础上凝练出来的、需加大资助力度可望取得重大突破的重大科学问题。
    重大项目资助强度一般不超过2000万元。

二、立项建议书内容
    1.建议重大项目的立项依据,特别是需要重大项目资助的必要性(经过重大项目的支持,有望在解决核心科学问题方面取得突破);
    2. 项目的科学目标、核心科学问题、围绕解决核心科学问题拟开展的主要研究内容及建议研究方案(科学目标明确集中,所凝练的核心科学问题具有基础性和前沿性,学科交叉性强);
    3. 国内已有的工作基础及在国际上所处的位置和队伍状况(国内具备较好的研究工作积累和研究条件,研究队伍具有一定规模,有一批在国际上有影响的学术带头人);
    4. 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项目和国家其他计划的关系。

三、填报注意事项
    1. 第一建议人和共同建议人的依托单位合计不超过5个。
    2. 第一建议人和共同建议人同年只能提出或参与提出1项。
    3. 第一建议人和共同建议人所在依托单位都需盖单位公章,为了避免立项建议书在不同单位之间邮寄而耗费时间,重大项目立项建议书的最后一页签字盖章页,不同的依托单位可在独立页面盖章,由第一建议人汇总装订后递交。


    请于2014年3月12日前将“重大项目立项建议书”电子版(模板见附件)发至kyc13@scnu.edu.cn邮箱(注意:电子版需一份word文档和一份pdf文档,其内容应当完全相同),同时请将“重大项目立项建议书”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原件交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联系人:
    邓开喜 85211105 13560109616 kyc5@scnu.edu.cn
    刘晓艳 85211103 13539891502 kyc13@scnu.edu.cn
    张来策 85211105 18819816925 kyc10@scnu.edu.cn
    办公地点:科技处项目管理科(石牌校区校办公楼314室)

附件:重大项目立项建议书
 
 
科技处
2014年2月20日


  附件: 
        1.重大项目立项建议书(地球学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