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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度“华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项目(自然科学类)的通知
作者:华南师范大学科技处 发布日期:2013-10-31 浏览次数: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我校优秀青年教师积极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增强申报高层次科研项目的竞争力,我校特别设立“华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项目”(下简称培育基金)。2013年培育基金项目现已开始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报项目应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有望获得省部级(含)以上项目,且项目申请人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工作。
2.申请人及项目组所有成员在2013年1月1日(含)未满35周岁。
3.近3年获得博士学位且从未主持过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的青年教师,未获得博士学位者则须同时具有两位同行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
4.为了充分发挥校培育基金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中的培育作用,鼓励青年教师积极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凡2013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的青年教师,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必须提交过201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否则不予受理;2013年3月1日后正式入职的青年教师,不受此限制。
二、申请程序
2.本年度采取集中受理方式接受申请,由各二级单位于11月19日前统一提交项目申请材料,要求如下:
(1)《申请书》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一式5份(其中一份为原件),A4双面打印,附件证明材料仅需提供1份,与《申请书》原件一同装订;电子版发送至kyc10@scnu.edu.cn。
(2)申请项目汇总表(附件2)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kyc10@scnu.edu.cn。
三、其他事项
1.项目研究期限为2014年1月—2015年12月。
2.项目资助额度为3万元。
3.有关培育基金详情可参阅《华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管理办法》(附件3)。
4.特别说明:本年度评审将与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评审反馈意见相结合,综合反馈中专家意见全部为“同意资助”者将优先支持。
5.联系人:张来策 (85211103、18819816925、kyc10@scnu.edu.cn)
科技处
2013年10月30日
附件:
1.华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项目申请书(自然科学)
2. 2013年华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3.关于印发《华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