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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第十届王大珩光学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华南师范大学科技处     发布日期:2013-09-21       浏览次数:     收藏本文

关于2013年第十届王大珩光学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理科各学院(中心):

根据中国光学学会《关于开展2013年第十届王大珩光学奖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中光学字2013[17]-10号),经中国光学学会理事长周炳琨院士批准,2013年第十届王大珩光学奖(含中青年科技人员光学奖、高校学生光学奖)评选活动已经正式启动。

一、申报条件

1. 中青年科技人员光学奖:年龄在45岁以下(对个别情况可掌握在50岁以下)的中国光学与光学工程领域科技人员,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在光学与光学工程有关学科领域的研究有突出的创新成果,在国内外刊物发表了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在工程技术上有突破性创造,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申请者应是中国光学学会会员,并交纳评审费1000元。

2. 高校学生光学奖:年龄在30岁以下(对个别情况可掌握在35岁以下),在光学、光学工程国家级重点学科(包括仪器科学与技术、物理电子学与国家级重点学科相关学科方向)的本科生与研究生,热爱祖国,品德端正,身心健康,成绩优异,有创新、进去、团队精神,在科研或教学实践活动中做出创造性成绩,有志为中国光学事业做出贡献。我校只有1个推荐名额,不需交纳评审费。

二、申报方法

1. 中青年科技人员光学奖:由两位不同单位的教授级专家推荐。

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一式11(在中国光学学会网站www.cncos.org下载,其中至少1份亲笔签名,申请表单位意见栏需要填写,理事会意见栏留空白)附件材料1(包括:发表的论文与著作清单;57篇代表性论文;著作封面与写作字数证明;以及获奖证书、应用证明、评价引用证明,或其它反映成果水平与效益的重要资料复印件等材料);推荐信一式10(推荐信格式不限,打印或书写,注明两位推荐人的单位、职务/职称,其中至少1份亲笔签名,附在申请书后)。

2. 高校学生光学奖:由学校推荐,由所在院校的光学或光学工程相关学科的首席教授或学科负责人(中国光学学会文件建议我校高校学生光学奖评选组长为:中国光学学会常务理事邢达教授)任评选小组组长,会同相关院系教学(含研究生教学)负责人,组织具有学科代表性的专家组成评选小组进行评选申报。若有自己直接指导课题的研究生申请,导师须回避。

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一式11份(在中国光学学会网站www.cncos.org下载,其中至少1份亲笔签)附件材料1(包括:代表性论文、科技报告、科研与教学实践参赛获奖证书;其它反映成果、学习能力、综合素质的重要资料复印件等材料);评选结果1份(由我校评选小组出具评审意见,注明评选小组个人员名单,并由评选小组组长签字)。

三、奖励规则

1. 中青年科技人员光学奖,全国范围内每年评选一次,每次2人,每人奖金10000元。

2. 高校学生光学奖,全国范围内每年评选一次,每人奖金5000元。

四、申报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由各学院(中心)推荐参加高校学生光学奖的学生须在10月15日前将所有材料准备好,由评选小组推荐1个参赛名额。

纸质材料须在2013年10月20日前送科技处盖章,并在2013年10月31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按要求上报(寄达或送达):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482房间中国光学学会办公室,邮编:100045,联系人:熊玮,电话:010-68598482;电子版材料发送到光学学会邮箱:gxxh@cncos.org 和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章汉一教授电子信箱:zhy-dee@tsinghua.edu.cn。

按照中国光学学会通知,申请中青年科技人员光学奖,由申请人缴纳申请受理费人民币壹仟元整,由学会财务提供税务发票。

汇款帐户:

户名:中国光学学会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帐号:0200049609200078469

 

科技处

201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