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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广东省学科建设专项资金项目(自然科学类)的通知
作者:华南师范大学科技处     发布日期:2013-04-11       浏览次数: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

2013年广东省学科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

2013年学科建设专项资金主要资助以下类型(自然科学类):(一)平台建设滚动支持项目、(二)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三)国际暨港澳台合作创新平台项目、(四)科技创新项目、(五)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

二、  申报形式

1. 本次申报均采取网上申报(网址:http://202.116.224.17), 网上申报系统的开放时间为412日至25日。具体申报流程详见“2013年学科建设资金项目网上申报流程(附件1)。

2. 由于本次申报实行限额申报,为保证我校项目申报质量,提高项目命中率,本次申报名额分配将按照各学院推荐申报的形式进行,各单位各类项目限报1

三、校内申报工作时间节点安排

1.41510:00时前:请各单位提交《2013年广东省学科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清单》(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需加盖学院公章,并发送电子版至相应邮箱。逾期未报者视为放弃申报。

2.41517:00时前:学校将根据各学院申报情况,确定是否组织校内评审,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校内评审,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3.423日前:请具有申报资格的申请者从科技处获取帐号和密码,进行申请材料网上提交工作,并将签名完整的《XXX项目申请书》和《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书面材料各一式2A4,双面打印,其中1份为原件)报送至科技处相关科室。同时,平台建设滚动支持类项目、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发送电子版至xkb2@scnu.edu.cn,国际科技合作创新平台项目等其他项目发送电子版至kyc10@scnu.edu.cn
        四、各类项目的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平台建设滚动支持项目

 1.申报范围:平台建设滚动支持项目分为广东高校重点实验室滚动支持项目、广东高校工程研究(技术开发)中心滚动支持项目、广东高校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滚动支持项目。面向全省建有以上平台的高校。省教育厅立项支持的广东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开发)中心、高校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均有资格申报。

 2.申报要求:

(1)凡申请滚动项目的平台,必须已通过教育厅组织的验收;凡已获滚动支持的各类平台,须已通过滚动建设验收。凡未通过验收、未通过滚动建设验收的,不得申报。

 (2)滚动项目必须紧扣平台的核心研究方向,通过滚动项目的支持,突破若干制约平台发展的瓶颈问题,促进平台建设水平的提升。

(3)滚动项目的资助主要面向人才队伍建设、科学问题研究等,不再以支持实验条件建设为主要目的。滚动项目由平台主要研究方向的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承担,平台负责人作为滚动项目的主要参与人员指导和参与项目研究。凡未得到平台负责人参与、支持的项目,或与平台研究方向、研究目标不一致的研究项目,不得作为滚动支持项目申报。

(4)申报项目经评审确定立项资助的,省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给予每项不超过50万元的资助经费,申报高校对于滚动项目须提供不少于11的配套经费投入。

(5)已承担省教育厅的平台或项目且尚未结题的人员,不得申报。

 3.申报限额:符合条件的平台每个平台限报1项。

 4.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包括《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附件3)、《广东高校ⅹⅹⅹ滚动项目申请书》(附件4)。

(二)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

 1.申报条件:

(1)依托学校的优势学科专业,具有相关支撑学科、技术的系统集成条件,在某一技术领域有坚实的工程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的工作基础、特色和业绩。近三年来已与2个或以上企业合作,成功进行工程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2项或以上。近三年实到科研经费不低于200万元,其中横向经费比例不低于30%

(2)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市场前景的重大科技成果、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近五年申请发明专利2项或以上,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以上,获省部级科技奖励1项或以上。(3)基本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工艺设备等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具有综合性工程技术研发、产品研制及其工程化的能力。

(3)有一支结构合理、工程化研究开发与转化素质较高的高水平技术创新队伍。有具备较强市场意识和转化经验的管理团队,有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能够承担试验任务的熟练技术工人以及技术推广人员不少于25人。具有较好的工程化运作管理水平和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具有明显带动行业技术进步和持续创新的能力,有明确的发展目标与建设思路,所提组建方案切实可行,建设配套资金落实。

(4)申报的工程中心经评审确定立项资助的,省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给予每个平台不超过100万元的资助经费。申报高校对于工程中心的建设须有不少于11.5的配套经费投入。

(5)凡在同一主体学科内已建有国家、部委或省立项建设的平台,不得再重复申报。已承担省教育厅的平台或项目且尚未结题的人员,不得申报。

2.申报限额:工程研究中心申报请严格按照申报指南(附件5)的范围进行申报,每校不超过1项。

3.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包括《广东高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申请书》(附件6)、《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附件3)。

(三)国际科技合作创新平台项目

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共1项。

1.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与一个以上明确的国(境)外合作机构(填写名称时须注明国别或地区)建立合作平台,要求国(境)外合作方为国(境)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其在合作领域科研实力强;双方至少合作2年以上,申报单位须在申报书中简要介绍与国(境)外合作方的以往合作情况与进展;合作机构须有相应的经费或技术投入。

(2)合作项目必须依托合作平台同时申报。

(3)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4)申报时需提供正式签署的与国(境)外合作机构进行合作研究的合同或协议中外文原件,其主要内容必须包括:明确外方以何种形式投入(需填写折算人民币金额)、知识产权归属、合作方式、合作内容及预期目标、研究团队结构状况、需有一个以上外方成员参加、双方负责人签名、中方单位加盖公章。双方电子邮件及书信确认函不能作为合作合同或协议。

(5)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项目所在高校和合作单位须分别给予不少于11的资金配套(外方可含折算配套数)。在同等条件下,配套经费比例高的,予以优先考虑。(申请书须附有明确的自筹经费和使用情况说明、或经费承诺证明原件)。

(6)研究期限:2014.1.1-2015.12.31

2.纸质申报材料:包括《广东高校国际科技合作创新平台项目申请书》(附件7)、《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附件3)。

(四)科技创新项目

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共10项。

1.申报条件:

(1)申请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6211以后出生)。

(2)资助经费:8万元,研究期限:2014.1.1-2015.12.31

2.经费填写注意事项:

(1)该项目不提取管理费。

(2)资助经费中研究经费不得少于80%,劳务费不超过10%,其他费用不超过10%。其中研究经费包括科研业务费、试验材料费、仪器设备费等;劳务费用于参加项目研究的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

(3)学校配套经费须按照1:1填写。

3.纸质申报材料提交:包括《广东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8)、《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附件3)。

()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

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共8项。

1.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811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及以下职称,课题组成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9周岁。

(2)申请人未获得过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资助。

(3)资助经费3万,研究期限:2014.1.1-2015.12.31

2.经费填写注意事项:

(1)该项目不提取管理费。

(2)单件仪器设备费上限为4000元。

(3)学校配套经费须按照1:1填写。

3.纸质申报材料提交:包括《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请书》(自然科学版)(附件9)、《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附件3)。

 五、其他事项:

1.项目申请人如已承担省教育厅项目资助且未结题的,不得再申请新的项目。

2.具体申报通知及附件可登陆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进行查阅下载,网址为:http://202.116.224.17/

 3.联系人:

(1)平台建设滚动支持类项目、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  赵春琳(85217435xkb2@scnu.edu.cn

(2)国际科技合作创新平台项目等其他项目:张来策(8521110318819816925 kyc10@scnu.edu.cn

            

                                             

                                       2013411

 


  附件: 
        1.2013年广东省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申报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