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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的通知
作者:华南师范大学科技处 发布日期:2012-12-12 浏览次数: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
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附件1)的提交工作已经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2年开始,应结题项目的《结题报告》采用在线撰写的方式。
二、请各项目负责人(结题项目清单见附件2)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有关格式、撰写说明及纸质附件材料的提供请严格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撰写提纲与说明》(附件3)进行填报,撰写完毕的《结题报告》需与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
三、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报告》需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成果统计:
应当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2.经费支出:
⑴各项目负责人在正式提交《结题报告》电子版之前,请自行前往财务处对《结题报告》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决算表》(以下简称《经费决算表》)进行核查,财务审查通过后方可提交电子版。
⑵《经费决算表》中的“预算经费”应填写《计划书》中的预算经费;“调整经费”如若无调整,则为0;“预算总经费”=“预算经费”+“调整经费”;“经费支出”为项目实际经费支出,且需作一般说明,该经费必须如实按照实际项目经费支出填写;否则财务审核不能通过。
⑶合作经费要按照合作单位经费实际开支内容并入《经费决算表》的各类开支科目。
⑷在填写《经费使用说明表》需注意:
①项目(课题)负责人需要对经费使用情况作一般说明;
②当经费支出金额与经费预算金额相差较大时,需要着重说明;
③逐项列出单项固定资产超过5万元的名称及使用情况说明。
四、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的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向社会公布《结题报告》,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护知识产权等相关问题,同时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五、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结题报告一并提交。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提交的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纸质材料中需加盖财务处公章。
3.《结题报告》A4双面打印,原件签字,一式2份,附件与其一同装订,请各项目负责人将材料直接提交至科技处计划科(石牌校区行政楼314房)。
六、提交截止日期:2013年1月10日(星期四)。
七、联系人:
七、联系人:
张来策(85211103、18819816925、短号666925、kyc10@scnu.edu.cn)
刘晓艳(85211105、13539891502、短号651502、kyc13@scnu.edu.cn)
科技处
2012年12月11日
2012年12月11日
附件:
1.2012国家基金结题项目通知-20121212.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