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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检查的通知
作者:华南师范大学科技处     发布日期:2012-10-12       浏览次数: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
2012年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现已展开,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项目结题检查;二、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检查;三、项目结题跟踪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检查
㈠结题范围:2010年立项资助的博士启动、自由申请项目,2009年立项资助的重点项目,2011年申请延期结题项目(提交结题报告的项目清单见附件1)。
㈡材料提交时间节点安排及相关要求:
1.即日起至11月11日:请各申请人自行登陆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完成网上结题提交工作,网址为http://gdsf.gdstc.gov.cn/(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2)。
2.11月29日17:30前:提交书面材料,一式2份,包括省基金办审核通过的《结题报告》(附专家组意见原件)、《合同书》(原件的复印件)、发表论文专著(论文需有省基金资助标识)、专利证书及其他结题证明材料。
㈢其他相关事项:
1.所有结题项目均需填写《年度执行报告》,成果统计时间为2011.10-2012.10。
2.所有自由申请、博士启动结题项目均需采取通信评审,进行结题验收工作。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⑴需填写《专家组意见》(附件3《结题报告》中的“表七 专家意见表”),原件提交。其中:结题验收专家必须同时具备条件如下:
①与验收项目负责人同一单位的验收专家不超过1名;
②各专家所在单位不同(二级单位之间视为同一单位,如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视为同一单位);
③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同行专家;
④验收专家为3名。
⑵《结题报告》中“表六 经费收入及支出明细表”,具体明细请按照实际支出填写。请各项目负责人自行前往财务处进行数据核准,并加盖财务处公章
3.重点项目必须采取会议结题验收(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延期结题:没有通过结题验收和需要延期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按照《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在网上填写延期结题申请书并提交。延期结题申请与结题工作同时进行,时间节点相同。
 
二、项目年度执行情况、跟踪检查
㈠检查范围:
1.年度执行情况检查范围:2012年度结题项目,2011年立项的所有项目,2010年立项的重点项目(提交年度执行情况的项目清单见附件1)。
2.结题跟踪检查范围:2010年、2011年除博士启动以外的其他结题项目(提交跟踪报告的项目清单见附件1),其中,延期至2010结题的项目可不用填写《跟踪报告》。
㈡材料提交时间节点安排及相关要求:
1.即日起至11月11日:请各申请人自行登陆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完成网上提交工作,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4。
2.11月29日17:30前:提交学校审核通过后的《年度执行报告》或《跟踪报告》书面材料,一式1份,其中,学术论文只需提供首页和基金标注页。
 
三、其他注意事项
   ㈠各项目负责人的登陆账号和密码可从所在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处获取。
㈡随着项目立项数量逐年增加,为了进一步提高项目后期管理的工作效率,本年度所有报送材料采取集中报送方式,由各科研秘书统一提交。省基金的年度检查工作开展时间较长,请各项目负责人在百忙之中合理安排时间,完成基金年度检查工作。同时,请各申请人根据学校规定的时间节点,提前3天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科研秘书处,以便各科研秘书做好汇总工作。
㈢鉴于往年工作情况,凡在规定节点时间内未提交完整材料的学院,将影响该单位2013年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名额。
四、联系人:
张来策 85211103、18819816925(短号666925)、kyc10@scnu.edu.cn
刘晓艳  85211105、13539891502(短号651502)、kyc13@scnu.edu.cn
 
                                             科技处
                                         2012年10月12日
 


  附件: 
        1.2012省基金年度检查通知及相关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