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申请事项的通告 - 项目管理 - 华南师范大学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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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申请事项的通告
作者:华南师范大学科技处     发布日期:2012-04-01       浏览次数: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自2012年起在面上项目中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面上连续资助项目”),在当年结题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中择优遴选取得突出进展、具有创新潜力的项目负责人,予以面上项目连续资助。为做好2012年度“青年-面上连续资助项目”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的科学技术人员,可以申请“青年-面上连续资助项目”:
  1.2009年获得资助、将于2012年12月结题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请见附件1);
  2.符合面上项目对申请人的基本条件要求。
  二、限项规定
  1.符合“青年-面上连续资助项目”申请条件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青年-面上连续资助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范围。
  2.符合“青年-面上连续资助项目”申请条件、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青年-面上连续资助项目”时,不受“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的限制。
  3.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面上项目和“青年-面上连续资助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申请人如果在申请集中接收期间已经申请了面上项目,将不能申请“青年-面上连续资助项目”。
  三、申请人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当按照“青年-面上连续资助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资助类别选择“面上项目”,亚类说明选择“青年-面上连续资助”,申请代码1与原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保持一致,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不得更改;申请代码2可以由申请人自行选择。
  2.“青年-面上连续资助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的起止年月填写“2013年1月-2016年12月”。平均资助强度与面上项目相同,请参照《项目指南》中相关科学部的面上项目资助强度说明,实事求是地提出经费申请。
  3.2012年度“青年-面上连续资助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撰写方式,申请人向科技处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无需提交纸质附件材料(有关导师同意函等除外)。
  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四、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1. 4月13日前:请各申请人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科技处将对电子申请书进行确认;
 2. 4月16日前:请各申请人提交纸质申请书(原件,A4双面打印,一式2份)。
  五、联系人:刘晓艳(85211105、13539891502、kyc13@scnu.edu.cn)
                            张来策(85211103、13286870783、kyc10@scnu.edu.cn)
  
   科技处
2012年4月1日


  附件: 
        1.附件1:2012年结题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