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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公开征集广州市科普专家的通知》
作者:华南师范大学科技处     发布日期:2012-03-30       浏览次数: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普专家在我市科普项目管理和科普决策中的咨询和参谋作用,提高科普管理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我局决定公开征集各类科普专家,请各有关单位给予支持和配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广州地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中小学、企业、行业组织、政府机关、行业管理部门。
  二、专家入选条件
 (一)科普专家的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能够认真、诚实、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熟悉所属技术领域或行业的科技发展状况,热心科普工作,熟悉国家和广州市的科普相关政策;
    3、从事或参与科普工作累计满3年;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估、评审和咨询等工作;
    5、年龄不超过62岁,但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或博士生导师放宽至65岁,院士年龄不限;
    6、同意遵守《广州市科技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二)科普专家分类及各类科普专家入选的具体条件
国内入选专家按来源划分为三类:学校和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企业、政府机关和行业管理部门。各类专家除需满足以上条件以外,还应符合以下各类别的相应具体要求:
    1、学校和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类:
    (1)对本专业技术领域有深入的研究,近三年作为主要参加人员(排名前3位)承担过广州市级以上科普项目或取得科普研究成果、撰写科普论著、在媒体上发表论文或作品。
    (2)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具有副高职称和中学具有一级教师职称、小学具有高级教师职称三年以上。
    2、企业类:
    (1)具备一定的科普工作基础,近三年承担过广州市级以上科普项目或在开展科普活动方面取得公认的成绩。
    (2)从事科普工作3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科普管理工作3年以上。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政府机关、行业管理部门类:
    (1)掌握分管行业政策、法规和国内外发展动态,熟悉行业开展科普活动的工作;
    (2)担任部门负责人(县处级以上)职务;
    (3)达不到职务级别的特殊行业专家,须经专家库管理小组审批。
    以下人员可经专家库管理小组审批后入库:
    归国留学人员;获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广州市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项目完成人中排名前三位的主要技术人员。上述人员根据近期开展科普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可获得候选入选科普专家资格。
    三、申请方式、步骤
    (一)申请方式
    区、县级市科技主管部门、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行业组织及其它相关部门均可作为推荐单位,向我局推荐专家。
科普专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并采用网上申请方式,网上填写确有困难的,可书面申请。
    (二)申请步骤
    1、专家个人先到广州科技和信息化局网(网址:
http://www.gzsi.gov.cn/)->办事大厅->在线受理中的广州市科普专家申报系统(http://kpzjk.gzsi.gov.cn)注册。
    2、登陆科普专家征集系统,在线填写《广州市科普专家推荐表》。完成填报后提交,直接在网上打印推荐表。
    3、推荐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附任职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的复印件,于2012年4月9日前送科技处。
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归国留学人员、已离退休人员等,网上填报后可将个人相关材料直接提交上述地址进行审核。

    四、专家的入库与使用、管理
    根据《广州市科技局科技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经我局专家库管理小组审核批准后,将入我市科普专家库。
入库的专家可参与我局及各直属单位开展的科普工作咨询或科普项目评估、评审、验收、科普招投标等活动。今后我局及各直属单位的各类科普评审活动,原则上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加强专家的动态管理与考核。

联系人:杨艺

联系电话:85211201


  附件: 
        1.广州市科普专家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