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是在学校党委和校长领导下,负责全校科学技术工作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包括科技项目、科技成果、科技经费、平台建设、科技统计和学术交流等方面的工作。
科技处设处长1人,副处长1人;内设科室包括:项目管理科、成果科、平台建设科、产学研合作科和军工科研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