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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请见附件1)要求,现就201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条件和要求
⒈关于各项目的申请类别及相关要求,请申请人登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http://www.nsfc.gov.cn/Portal0/default165.htm),请认真查阅《2012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2012年项目指南》)。
⒉从2012年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在面上项目中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该项目在申请集中接收期后接收申请)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请申请人查阅《2012度项目指南》中的申请条件。
⒊2012年度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
⑴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须使用2012年新版本(请见附件2,以前版本均不接收)。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下载中心”(http://www.nsfc.gov.cn/nsfc/cen/00/download.html),可下载到2012年新版本。
⑵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各类项目。
请申请人向科技处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准确地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类型(含亚类说明和附注说明),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
⒋各类型项目限项申请规定请详见附件3。
各申请人可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对项目组成员主持和参与项目的情况进行查询。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基金委首页→项目资助→项目申请与资助情况→资助情况→人员获资助项目信息查询。
二、校内受理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⒈由于申请项目数量增长较快,为了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的工作流程,更为了有效地提高个人、单位(即学校二级单位。下同)和学校整体的工作效率,请各单位及申请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申报材料提交工作(请见附件4)。
⑴往年申报工作的情况告诉我们,个别老师申请书的延迟提交严重地影响了整个学校基金申报工作的推进和学校申请项目的“初筛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评价学校申报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从学校大局出发,为了保证今年申报工作的有序进行,不得不作如下规定:①各申请人如若逾期申报,申请书提交时间晚于各单位统一提交申报材料(定稿)的时间(但须在3月16日上午12时之前),请做情况说明(请见附件5)。该情况说明需单位盖章、单位领导一并签字,科技处才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否则,学校不予受理。②3月16日上午12时之后提交的申报材料,学校一律不予受理。
⑵为了进一步降低学校申请项目的“初筛率”,各申请人在提交申请书(定稿)时,需填写《华南师范大学2012年国家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表》(请见附件6)。请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收集《申请书》定稿和电子文档,并审核签字《审查表》,统一报送科技处。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本单位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如若材料、签章不齐,学校不予接受。
⑶为了保证申请材料接收的有序进行,3月12~13日期间,请各单位按照申报材料接收时间安排表(请见附件7)进行材料报送工作。
⑷学校只接受各单位上报,不接受个人上报。请各申请人将电子版(在线提交的项目除外)及纸质版提交本单位科研秘书,由单位科研秘书统一上报科技处。
三、申请书提交及撰写注意事项
对于申请书形式审查、项目基本信息、经费申请表、报告正文撰写要点等相关申请注意事项请详见附件8。
四、申请书材料上报注意事项
⒈离线撰写的申请书:请同时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和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包含附件材料)。一式2份,A4双面打印。附件与申请书一起装订。
⒉在线撰写的申请书:请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请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无需提交纸质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和推荐信等纸质材料原件除外)。一式2份,A4双面打印。附件与申请书一起装订。
⒊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的版本号需保持完全一致。
五、其他注意事项
⒈鉴于2012年有较多类型项目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ISIS系统大批量生成供申请人下载打印的PDF版本申请书需要一定处理时间,故特别提请申请人:请注意把握项目的收取截止时间;请在时间上留有较充裕的余地,切忌因逾期没有受理而丧失今年的申报机会。
⒉为避免人员重项,请各单位务必保证于3月8日之前将所有申请书电子文档上报。科技处将会整理申请项目人员库信息,统一上传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查重并将结果反馈给各单位(人员必须齐全)。逾期不予补查。
⒊请特别注意:青年-面上连续资助项目在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后接收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如果在集中接收期间已经申请了面上项目,将不能申请青年-面上连续资助项目。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申请人,可以提出青年-面上连续资助项目申请:
⑴ 2009年获得资助、将于2012年12月结题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
⑵符合面上项目对申请人的基本条件要求。
六、联系人
张来策(13286870783、85211103、kyc10@scnu.edu.cn)
刘晓艳(13539891502、85211105、kyc13@scnu.edu.cn)
办公地点:(石牌校区)校办公楼3楼(中厅)314室即科技处科技计划科
科技处
2012年1月9日